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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民  麝香追风膏 吉民  麝香追风膏 吉民  麝香追风膏 吉民  麝香追风膏 吉民  麝香追风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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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民 麝香追风膏 7cm*10cm*10贴 (该商品已售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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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名称
麝香追风膏
成份
人工麝香、独活、香加皮、海风藤、苏木、海桐皮、延胡索、生川乌、生草乌、威灵仙、血竭、木香、乳香、没药、乌药、红花、当归、熟地黄、地黄、麻黄、牛膝、薄荷脑、冰片、樟脑、桉油、肉桂油、丁香罗勒油、水杨酸甲酯。辅料为:橡胶、松香、氧化锌、凡士林、羊毛脂
性状
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;气芳香。
功能主治
祛风散寒,活血止痛。用于风湿痛、关节痛、筋骨痛、神经痛、腰背酸痛、四肢麻木、扭伤、挫伤。
规格
7厘米*10厘米
用法用量
外用,贴于患处。
不良反应
偶见过敏反应。
禁忌
孕妇禁用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
2.忌食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3.皮肤破溃处禁用。
4.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5.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,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,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6.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,或出现局部红肿、疼痛、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
密闭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有效期
36个月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Z44020391
生产厂家
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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