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药准字H53022106
10g
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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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用名称 | 复方酮康唑软膏 |
成份 | 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克含酮康唑10毫克和丙酸氯倍他索0.5毫克。辅料为:硬脂酸、液状石蜡、甘油、十六十八醇、平平加O、依地酸二钠、2,6-二叔丁基对甲酚、无水亚硫酸钠、维生素E、月桂氮卓酮、Germall plus(防腐剂)、天然保湿因子、香精、乙醇。 |
性状 |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。 |
适应症 | 用于体癣,手、足癣,股癣。 |
用法用量 | 外用。直接涂于患处,一日2次。 |
不良反应 | 1.局部偶见过敏反应,如出现皮肤烧灼感、瘙痒、针刺感等。 |
2.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、毛细血管扩张、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。 | |
禁忌 | 1.病毒性感染如疱疹、水痘等禁用。 |
2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 | |
注意事项 | 1.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(如口、鼻等)。 |
2、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、红肿等情况应停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,必要时向医师咨询。 | |
3、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。 | |
4、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,面部、腋下、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,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。 | |
5、婴幼儿和儿童慎用。 | |
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| |
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| |
8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| |
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| |
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 |
贮藏 | 避光,密闭,室温保存 |
有效期 | 24个月 |
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53022106 |
生产企业 |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