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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药指导首页 | 麝珠明目滴眼液
卢隆平牌眼药 麝珠明目滴眼液
  • 护生堂价:38.90
  • 药品名称:卢隆平牌眼药 麝珠明目滴眼液
  • 生产企业: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商品规格:0.3克*5毫升/支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9990015
  • 适应症/功能主治:本品具有抑制实验性白内障形成;对正常眼压及水负荷引起的眼压升高有一定的降低作用。

商品库存:无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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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书
通用名称:
麝珠明目滴眼液
成份:
珍珠(水飞)、麝香、冬虫夏草、天然冰片、石决明(煅)、黄连、黄柏、大黄、蛇胆汁、猪胆膏、炉甘石(煅)、紫苏叶、荆芥。
性状:
为淡黄色粉末,具特异香气。溶剂为无色澄明液体。
功能主治:
消翳明目。用于老年性初、中期白内障;视疲劳;症见眼部疲倦、眼酸胀痛、眼干涩、视物模糊。
规格:
每支装0.3克;每瓶装溶剂5毫升。
用法用量:
滴眼。取本品1支(0.3克)倒入装有5毫升生理盐水的滴眼瓶中,摇匀,即可滴眼,每滴1滴闭眼15分钟。白内障者:每次3滴,1日2次。视疲劳者:每次1-2滴,一日3次。一个疗程4周。
不良反应:
偶见用药后球结膜充血,轻度水肿。
注意事项:
1.忌烟、酒刺激食物。
2.用药后有眼痒,眼睑皮肤潮红,结膜水肿者停用,并去医院就诊。
3.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检查。
4.治疗过程中局部出现炎症反应,立即停药,并对症治疗。
5.本品配制成滴眼液后,须在15天内使用完毕。
6.配制液在使用时应防止污染。滴眼时要充分振摇,滴后旋紧瓶盖。
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,运动员慎用。
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贮藏:
密闭、置阴凉干燥处
有效期:
24个月
批准文号:
国药准字Z19990015
企业名称:
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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